来源:中国上海 录入时间:2015-1-13 16:30:0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发布消息,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部分文化服务出口、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此举旨在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根据两部门对外公布的《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两项服务免征营业税:一是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二是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
另外,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还对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通知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原文发布时间: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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